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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 作者:吳翎君

  • 出版社:稻鄉出版社

  • 出版日期:民國90年3月初版

  • 語言:正體中文

  • ISBN:9579628793

  • 出版地:臺灣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內容簡介

1870年,洛克菲勒 (John Davison Rockefeller,1839-1937)

創立了美孚石油公司(Standard Oil Company),在短短數年內橫掃美國國內市場,形成了壟斷美國石油工業的托拉斯組織。

早在美孚公司創建之初,洛克菲勒就已將市場伸向太平洋彼岸的中國,半世紀以來獨霸中國石油市場,對中國的民生經濟和近代化,從照明到提供能源等,在在帶來深遠影響;而此又與美國政府的遠東外交政策,密不可分。

本書運用中英文檔案,以「企業、政府與外交關係」的角度,重新建構美孚公司在華

事業的不同面向。


作者簡介

吳翎君

台灣花蓮人。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畢業,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博士。

著有 《美國與中國政治:以南北分裂政局為中心的探討,1917-1928》一書。

現任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社會科教育學系 副教授。


目錄

張序

自序

緒論

第一章 市場經營與銷售

一、從買辦制到經銷制的建立

二、銷售網的推廣

三、宣傳與品牌建立

四、設置油棧、油池與燈廠

五、成長量與美國進口煤油量之評估

六、小結

第二章 與中國政府的商務交涉

一、設置經理處

二、設立油池、油棧與碼頭

(一)安全問題

(二)土地承租與取得之正當性

(三)與亞細亞油公司相互援例或聯手合作

三、稅務與銷貨

四、商標仿冒

五、油料欠款

六、搶案

七、小結

第三章 與中國政府的合作:油礦開採

一、源起

二、輿論之反應

三、日本政府之回應

四、探勘礦區與「中美合資公司」之談判

五、小結

第四章 企業、政府與中國民族主義風潮

一、1905年抵制美貨時期

(一)美孚的回應

(二)對美孚市場經營的衝擊

二、1925-1928年民族主義風潮與排外運動

(一)美孚對排外風潮的回應

(二)美孚對廣州政府採取煤油稅及專賣問題之回應

(三)美孚對煤油特稅之回應

(四)對美孚市場經營的衝擊

三、小結

第五章 在中國市場的競爭

一、1887-1920年與俄油的競爭

二、1890-1920年:與皇家荷蘭、殼牌及亞細亞石油公司的競爭

三、1920-1933年:中國石油市場的戰國時代

(一)德士谷公司

(二)蘇聯石油同盟組織

(三)1930-1933年的石油價格戰

四、小結

結論:

一、對中國近代化的影響

二、企業、政府與外交

附錄:

1-1:外國煤油輸入量(淨數),1863-1880

1-2:上海進口煤油淨量、淨值,1868-1888

1-3:各國(地區)煤油輸入總量及總值,1887-1909

1-4:進口美國煤油總量、總值、市場佔有率,與進口外國煤油總淨量、總淨值,

1910-1933

2-1:上海火油池專章

2-2:1903年《中美續議通商行船條約》

2-3:南京下關美孚火油池試辦章程十四款

3-1:「中美合辦煤油礦合同」

3-2:外交總長在國務院會晤日本山座公使

4-1:上海口岸各國(地區)煤油輸入淨值、淨量,1893-1910

4-2:廣州口岸各國(地區)煤油輸入淨值、淨量,1889-1910

4-3:廣州口岸煤油輸入總淨量,1894-1910

4-4:煙台口岸各國(地區)煤油輸入淨值、淨量,1889-1910

4-5:漢口口岸各國(地區)煤油輸入淨值、淨量,1889-1910

4-6:漢口口岸煤油輸入總淨量,1900-1910

4-7:天津口岸各國(地區)煤油輸入淨值、淨量,1399-1910

4-8:廣州政府煤油特稅章程

4-9:國民政府財政部修正煤油特稅簡章

5-1:俄國煤油進口總量、總值、市場佔有率,1910-1933

5-2:蘇門答臘、波羅洲、緬甸進口煤油總量、總值,1894-1909

5-3:英屬印度、細甸、東印度群島地區進口煤油總量、總值,1910-1933

5-4:英國、英屬地、荷屬地進口煤油進口總量、總值、市場佔有率,1910-1933

參考書目

中英名詞對照表

索引


圖目錄:

1-1:外國煤油輪入量,1863-1880

1-2:美國、蘇俄與蘇門答臘油進囗煤油量比較圖,1839-1909

1-3:進口美國煤油總量與進口外國煤油總量比較圖,1910-1933

1-4:進口美國煤油總值與進口外國煤油總值比較圖,1910-1933

5-1:美、俄進口煤油總量比較圖,1889-1933

5-2:美、俄與「英國、英屬地、荷屬地煤油進口總量比較圖」1889-1933


表目錄:

1-1:1930年代美孚石油公司在華銷售網

1-2:牛莊美國煤油輸入量與價值,1878-1881

1-3:英、俄、美輸入中國煤油量,1930-1932

1-4:石油產品進口量,1932-1933

5-1:美孚、俄油、蘇門答臘油輸華煤油價格,1898;1902-1903

5-2:1930年代亞細亞石油公司在華銷售網

5-3:1930年代德士谷公司在華銷售網

5-4:英、美三大石油公司煤油價格,1923年1月

5-5:英、美三大石油公司煤油價格,1924年8月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前略

本書討論內容以1933年為時間下限,係緣於1930年代以後美孚石油公司在華活動的研究,已有相當不錯的成績。此一時期,由於汽油使用的普遍化以及軍事燃料之用途,與最初石油產品做為點燈之燃料,其性質大不相同。随著日本對中國東北的加速侵略,觸發美國在遠東的部署戰略,美國政府以其強大掌控世界石油市場的能力,逐漸掌控了日本的石油需求量,並以之做爲外交上的角力。Irvine H. Anderson, Jr.的名著《美孚石油公司和美國遠東政策》(The Standard-Vacuum Oil Company and United States East Asian Policy, 1933-1941),即針對太平洋戰爭前夕美孚石油公司與美國政府遠東政策之關聯性,有精關的論述。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在〈企業、政府與中國戰爭〉一文中認爲美孚石油公司在1932-34年面臨中國國產煤油的競爭威脅,並且認爲日本在「滿洲國」實施石油壟斷時,美孚石油公司與美國外交官合作對抗日本,從而間接影響美國政府對華及對日關係。因此,本書大抵以1933年 Socony-Vacuum Company成立之時期為討論下限。此一時期石油產品在中國係以煤油爲最大宗,本書之討論也以煤油爲主;再者,爲行文之方便,本書提及美孚石油公司大多簡稱美孚公司。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圖片取自:《申報》,1929年12月15日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圖片取自:《申報》,民國18年 1929年12月15日

1920年代末期,由於電力使用的興起,煤油燈的廣告幾至銷聲匿跡。美孚廣告的主角,逐漸由煤油市場的照明宣傳,轉為汽油使用產品的便捷安全。但國人對汽油的認識普遍不足, 美孚的汽油廣告重點在宣傳汽油的特性。汽油廣告也與時俱進,愈見鮮活(如圖)。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前略

俄油在長江口岸的市場成長亦相當可觀,鎭江口岸1889年煤油進口總量約二百萬加侖,主要為美油,但俄油約占530,000加侖,海關報告特別分析俄油每季均有穩定而快速的成長:第一季有41,000加侖,第二季76,000加侖,第三季13,800加侖,第四季275,000加侖,如依此速度成長,勢必成為美國煤油的強勁對手。蕪湖口岸俄油於1888年底首次進口,但成長數量驚人,次年約有美國煤油進口量的五分之二,以略低於美孚的價格,普受歡迎。

值得注意的是,1892年淡水口岸,俄油以總進口量的60%(837,970加侖)攻占台灣市場,勝於美油的410%(568,080加侖)。海關認爲可能是俄油的輸送航程較短,且俄油便宜。

下略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如同美孚公司,亞細亞公司不直接經營零售業務,而是透過經銷商,分銷一個縣或一縣以上的煤油生意。而其下游經銷商的選定,先由調查員向公司推荐,多為各地的殷實商人,經公司確認後簽約,被稱為買辦。約中規定銷售範圍、經銷項目和向公司繳納作為擔保之用的押金(即保證金)的數額。繳納押金後,公司就將煤油批發給經銷商,再由經銷商批給各自範圍内的零售店。零售店與總公司之間不相隸屬,而是由經銷商負責。因此,亞細亞公司將零售店的買賣風險轉嫁給各地的經銷商。而經銷家則從銷售的煤油中收拿回扣,金額約爲:聽裝油2%、散裝油2.5%,每次批給經銷商煤油的額度,是以所交押金的多寡以及們的商業信用和推銷能力來決定。

亞細亞公司與美孚公司都利用了中國買辦,建立早期的經銷網。不同之處有兩點:(一)亞細亞公司對代理人的經銷範圍較不加限制,只要能銷出去,一人可兼數地的代理。如最大的代理人傅紹庭身兼南昌、樟樹,吉安三地的代理。其弟兄親戚也在江西各地代理,勢力最盛時遍及江西全省和湖南省的大半。但美孚公司則不然。(二)亞細亞的買辦制度中,有較多世襲或聯姻的商人。例如寧波陶秉鈞、陶庭瑤父子,其經銷店有不少辦事員為親戚關係。

下略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圖片取自:《申報》,民國18年 1929年12月1日。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圖片取自:《申報》,民國18年 1929年12月1日。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1870-1933)吳翎君著

圖5-2:美、俄與「英國、英屬地、荷屬地煤油進口總量比較圖」1889-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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