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俘虜:從日軍在臺戰俘營到盟軍戰犯法庭 作者:張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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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HITE PRISONERS:FROM JAPANESE POW CAMPS IN TAIWAN TO ALLIED WAR CRIMES TRIALS
白人俘虜:從日軍在臺戰俘營到盟軍戰犯法庭
作者:張維斌
出版社: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6年7月初版一刷
ISBN:9786267903476
語言:正體中文

內容簡介
二戰期間,數千名歐美戰俘被送來臺灣。
他們被關在哪裡?經歷了什麼?為何有人活著離開,有人卻再也回不了家?
過去關於戰俘的著作,多半從受害者的角度出發,記錄了他們所經歷的苦難。但那些管理、看守戰俘的日軍人員,往往只留下「殘暴」與「無人性」的模糊形象。
本書透過大量史料,重新回到當時的俘虜收容所現場,從制度、觀念與戰爭情境出發,理解戰俘的遭遇如何形成,也看見在同一體制之下,不同的人如何作出不同的選擇。
這不只是戰俘的故事,而是一段發生在臺灣、關於人在戰爭中如何作出選擇的歷史。
作者簡介
張維斌
苗栗卓蘭人。
沒有頭銜,也沒有職稱。
著有:
《無人飛機祕密檔案》
《快刀計畫揭密:黑貓中隊與台美高空偵察合作內幕》
《空襲福爾摩沙:二戰盟軍飛機攻擊台灣紀實》

目錄
作者序
謝辭
導論
一 時局背景
1.軍人的榮譽與恥辱
2.初勝後的戰俘問題
3.戰俘處理政策成形
4.在臺灣設立收容所
二 白人俘虜
1.戰俘陸續遣送來臺
2.不容一日無為徒食
3.懲罰陋習違反人道
4.紅太陽下的紅十字
5.二代所長改弦更張
6.外交管道爭取權益
三 臺灣空襲
1.情勢激變下的處置
2.慘遭命運無情玩弄
3.被剝奪身分的戰俘
4.危急時可釋放俘虜
5.少佐所長執行疎開
6.軍律會議審判機員
四 重獲自由
1.日本戰敗後的轉折
2.停戰過渡期的混沌
3.戰後率先來臺盟軍
4.英美艦隊撤離戰俘
5.搜尋機員遷運遺骨
五 追訴戰犯
1.美軍介入戰犯緝捕
2.飛行人員相關案件
3.香港審理收容所案
4.戰犯遣返回日服刑
5.妥協下的嚴厲制裁
附錄
1.在臺戰俘相關大事記
2.臺灣俘虜收容所收容設施一覽
3.臺灣俘虜收容所虐俘案被告與判決
參考文獻
作者序
2008年,我曾帶著從英國遠道而來的友人前往金瓜石遊覽。他在途中向我探詢當地是否還有戰俘營的遺跡,我卻無法給出明確的回答。雖然我從小就從父執輩口中聽聞二戰期間美軍飛機空襲臺灣的過往,卻對臺灣曾經關押盟軍戰俘的往事一知半解。
後來因緣際會結識了臺灣戰俘營紀念協會(Taiwan POW Camps Memorial Society)的何麥克(Michael Hurst)先生,並從協會的網站知道更多關於在臺盟軍戰俘的故事。撰寫《空襲福爾摩沙》期間,我又接觸到空襲中失事被日軍俘虜的美軍機員檔案。由於戰俘營紀念協會每年都在臺北刑務所遺址舉行儀式,紀念被日軍槍決的14名被俘美軍飛行人員,我就根據找到的檔案文件,對這14名美軍被俘當時執行的任務進行初步研究,並將成果分享於部落格。
《空襲福爾摩沙》出版後,與前衛出版社林君亭副社長餐敘時,聊到可以把二戰時期盟軍戰俘在臺灣的歷史整理成書,因為戰俘史在臺灣的教育與公共敘事中長期缺席,或許社會上仍有許多人跟過去的我一樣,沒有意識到「臺灣曾關押過盟軍戰俘」這件事。君亭對這個題材表現出高度興趣,於是我便開始動工撰寫本書。原本以為一年內就能完成,實際深入研究之後才發現,這是一個牽涉層面極為廣泛且複雜的議題。
以往關於在臺戰俘的專書,多半出自戰俘本人或歐美研究者之手,這些著作在保存戰俘證言、還原受害經驗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也深刻形塑了我們對這段歷史的基本理解。然而,這種視角也形成某種限制:日軍往往僅以加害者的身分出現,日軍體系中與戰俘有關的文化背景、規章制度、命令系統,以及參與戰俘營運作的日軍人員戰後如何被審判與處置,較少成為分析的核心,結果往往流於「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或許由於語言與文化的隔閡,這類著作在少數引用日方文獻的場合,偶有理解失準之處,而相關錯誤又隨著出版與轉述而反覆擴散。由於這類主題的著作相對有限,這些錯誤便逐漸被視為既定事實。以前述14名美軍飛行人員槍決事件為例,實際發生地點並非臺北刑務所,然而莊重的紀念儀式卻年復一年在錯誤的地點舉行,每年看到相關的報導時,總令我感到五味雜陳。
本書嘗試補足的,正是這一段長期被忽略的缺口。我嘗試將盟軍戰俘的經驗,與日本社會對戰俘的價值觀、日軍的戰俘管理制度、戰後戰犯法庭的審判實務,以及冷戰初期國際政治的變化,一併放入分析視野中。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分析,說明虐待戰俘的行為如何在特定體制下發生,又如何在戰後被追究、裁量,甚至在國際政治轉向中被重新定位。唯有理解這些結構性的因素,才能避免將歷史簡化為單純的道德譴責。
我也希望讀者不會誤以為,這只是另一本講二戰盟軍戰俘的書。主書名「白人俘虜」,取自日軍決定將戰俘送往臺灣等地收容的官方文件,它反映了當時日本看待敵軍戰俘的價值觀。副標「從日軍在臺戰俘營到盟軍戰犯法庭」,則呈現本書所關注的歷史軸線。這段歷史並未隨戰爭結束而終止,而是延伸到戰後的追緝、審判與責任追究。戰俘營與戰犯法庭,分別代表戰時與戰後的權力運作;兩者之間的連結,正是本書希望重新梳理的重點。
這本書,既不是為戰俘經驗重新定調,也無意為日軍的加害行為辯解,而是試圖在既有研究基礎上,補上一個長期被忽略的視角:從臺灣出發,理解盟軍戰俘與關押他們的日軍,如何在同一段歷史中交錯。
2008年在金瓜石的那一刻,我無法回答友人的問題,因為這段歷史在我的成長與教育中幾乎沒有位置。然而當時的沉默,卻成為我追索這段歷史的開端。這本書,是我多年查證與反覆思索後所能提出的回答,也希望讓更多人理解,臺灣曾在戰爭的陰影中扮演過怎樣的角色。
導論
日軍於1941 年底發動太平洋戰爭後,在戰場上迅速推進。到1942 年5 月為止,已經獲得初步的勝利,並在中國以外的地區,俘獲約二十六萬至三十萬名同盟國軍人。在後續的三年間,約有四千多名歐美戰俘被送來臺灣,關押於日軍開設的俘虜收容所。這些戰俘飽受日軍種種的不當對待,直到日本戰敗、簽署降書後,才由盟軍解救歸國。然而在此之前,仍有將近一成的人死於臺灣,始終未能重獲自由。
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俘的書寫,涉及在臺戰俘的著作並不多,而且多半以外文出版。這些作品,大多以戰俘個人的戰時日記或戰後回憶為主要素材,反映了歐美視角的受害經驗。透過這些第一手敘述,我們得以清楚看見「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在這些著作中,身為加害者的日軍人員,往往只留下「殘暴」、「無人性」的模糊輪廓。這種描述有其歷史情境與情感上的正當性,卻也使問題停留在譴責層次,而難以進一步回答「為什麼這些事情會在臺灣,以這樣的方式發生?」
此外,過去的外文著作即使提到日軍人員,多半僅以姓名的羅馬拼音呈現,甚至是用戰俘為他們取的英文綽號指稱。雖然這樣的處理方式仍可在敘事上區分不同個人,但是在日文姓名同音不同字極為普遍的情況下,卻往往無法精準指認到具體的個人身分。本書盡可能確認每一名涉案者的漢字姓名,並在可能範圍內,勾勒其中關鍵人物的背景與行為脈絡,讓那些曾僅以拼音或綽號出現的日軍人員,成為可以被具體指認、也能被分析其行為選擇的歷史個體。
本書正是從這樣的問題意識出發。隨著爬梳大量的史料,我意識到這個問題無法用「日軍生性凶殘」這個極度簡化的理由解釋,因為它無法說明不同收容所、不同時期,甚至不同個人之間,所呈現出的巨大差異。戰俘在臺灣的遭遇,並非單一原因造成,而是多重因素交織下的結果。
其中一個關鍵的脈絡,是對於「被俘」這件事的價值判斷。在日本的社會中,俘虜並不是一個中性的身分,而是因屈服敵人而喪失榮譽的人。這樣的「俘虜觀」,使戰俘被排除在原本適用於人的道德範圍之外,也為各種差別對待提供了正當化的基礎。
隨著太平洋戰爭全面爆發,為了建構大東亞共榮圈,這些所謂的「白人俘虜」,被納入帝國意識形態的操作。統治者意圖透過貶抑與羞辱戰俘,並展示其被迫勞動與服從的形象,以祛除殖民地民眾對西方的崇拜想像,鞏固他們對帝國的信念。戰俘因此同時成為被拘禁的敵人,以及意識形態宣示的工具。
日軍決定將戰場上捕獲的俘虜後送至內地、臺灣、朝鮮,另一個目的是填補因為戰爭造成的勞動力不足。日軍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俘虜處理規定,涵蓋伙食、設施、通信、醫療與勞動等層面。這些規則,一方面限定了實際管理者對戰俘的行為空間,不得給予超出規定的待遇;另一方面,由於俘虜在價值體系中的地位低下,日軍所配置的資源極為有限,於是讓制度本身成為執行上的最低標準,戰俘的生存條件因此被鎖定在一個結構性匱乏的水準之中。首相東條英機要求俘虜不得「一日無為徒食」的訓示,更讓他們在飢餓、病痛之外,還要付出所剩不多的體力。
除了這些整體性的因素之外,戰爭情境本身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隨著戰況逐漸惡化、資源日益匱乏,長期處於高度壓力與恐懼之中的日軍人員,其行為更容易失去節制,使原本已存在的制度性問題與價值偏差被進一步放大。加上軍中根深蒂固的體罰傳統,這些不當對待甚至升高為直接的暴力行為。
不過令人意外的是,日軍高層在戰爭的末期,曾經針對各地俘虜收容所萬一遭受敵軍攻擊、且情勢確實無可避免的緊急狀況,作出必要時得釋放戰俘的決策。雖然他們在指示中仍要求將戰俘的勞力運用到最後一刻,這項決策最終也因日本宣布投降而未實施,但過去歐美關於戰俘的著作,卻都未提及這個在戰俘史上重要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被俘獲的歐美軍人都具有戰俘的法律身分。在戰爭的初期,日軍即針對執行空襲任務中失事受俘的敵軍飛行人員,設計了一套特殊的處理機制,將他們排除於國際法的保護之外。在美軍加強對臺空襲的戰爭後期,有少數美軍飛行人員因此被拘禁在臺灣,其中有14人最終遭到處決。然而,真正導致他們失去生命的決策過程與責任歸屬,至今仍存在諸多未解之處。
戰後的戰犯審判結果顯示,被控對戰俘施以不當對待的日方被告,並非人人有罪、人人同罪,判決結果從最嚴厲的絞刑到無罪釋放,不一而足。這些差異顯示,即使身處於相同的文化、制度與戰時壓力之中,不同個人仍然作出了不同的行為選擇。有人直接施行暴力,有人縱容部屬的行為,也有人在有限的權限內,試圖減輕戰俘所承受的痛苦。這些差異並未消除任何人的責任,卻提醒我們,加害者並非一個毫無差別的群體。
然而,這些經由審判確立的責任,卻在冷戰格局成形後,被國際政治的現實重新改寫。不同個人被法庭宣告的刑罰,最終都由負責審判與定罪的國家,齊頭式地一筆勾銷,於是產生了「戰勝國的正義」(Victor’s Justice)之指控。
本書參考的史料,多數收藏於日本與美國。必須透過海外典藏,才能重建在臺灣發生的歷史,本身即是一種耐人尋味的現象。相對地,臺灣典藏機構所保存的日軍個人背景資料與戰後緝捕戰犯的相關文件,則使本書得以補足既有研究中的重要空缺。
在體例與用語上,本書所稱「戰俘」,即為英文的Prisoners of War,當時日本官方的用語則是「俘虜」,三者在本書中的意義並無不同。不過在引用官方文件或強調日方觀點時,本書將沿用「俘虜」;其餘情況下,則統稱為「戰俘」。同理,日軍正式名稱中的「俘虜收容所」,即為一般所謂的戰俘營。此外,為了加強時代感與現場感,史料中出現之日文漢字,若其字面意義仍可為今日讀者直接理解者,本書即予以保留;但如果其語義已與現代中文用法落差甚大,則翻譯成目前通行的用語。







內容節錄
搜尋機員遷運遺骨──骨灰盒裡駭人的秘密
1945年9月8日,美軍SOS復原人員處理小組抵臺的同一天,隸屬OSS中國總部的「金絲雀」(Canary)小組五名先遣人員,也搭乘一艘戎克船自中國抵達淡水。之後幾週內,負責指揮這個小組的克拉克(Leonard F. Clark)少校及其他成員,陸續從中國來臺。金絲雀小組在臺初期的主要任務,是蒐集日軍在島上的作戰部署及軍事設施情報,除了作為戰後研究資料,也提供美軍作為佔領臺灣前的參考。
由於戰爭剛結束不久,無法排除仍有失事後倖存的美軍飛行人員躲藏在臺灣的某個角落,等待友軍救援。金絲雀小組於是向臺灣軍提議,由日軍方面派遣飛機及飛行員,到山區空投傳單,以號召可能生還的美軍現身。不過,在9 月中來臺執行接收任務的中國空軍第23 地區司令林文奎中校,卻數次從中阻撓。金絲雀小組只得嚴正警告,若再干預恐釀成國際事件。林文奎雖因此退卻,但是空投傳單一事也暫時擱置。
此外,金絲雀小組還從臺北市的東本願寺收到15個裝有美軍戰俘骨灰罈的木盒。據寺方負責人楠田覺真表示,這些木盒是由日軍送來寄放。盒內的文件顯示,其中14人是在1945年6月19日被臺灣軍執行槍決的飛行人員,另一人則是在宮古島被俘的美軍,由日軍以飛機押送來臺途中墜機身亡。SOS復原人員處理小組在10月離臺時,一併將這些骨灰罈帶往上海,等待後續處置。
這名在宮古島被俘的美軍,是海軍TBM魚雷轟炸機飛行員佛羅倫斯(Joseph F. Florence)少尉。然而美軍後續深入調查後發現,他並非死於墜機事故,而是一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被害人。
在戰爭尚未結束的1945年4月23日,佛羅倫斯駕機從桑提號航空母艦(戰後來臺撤俘的兩艘航艦之一)起飛,在攻擊宮古島上日軍飛行場時遭地面砲火擊中。僥倖跳傘逃生的佛羅倫斯落地後,隨即遭日軍捕獲。由於當時戰況激烈,宮古島日軍無法將他送到臺灣或沖繩本島處置,於是將他拘禁在島上的第28師團司令部,並強迫他到戰場上處理美軍未爆彈。
到了7月,第28師團長納見敏郎中將眼見情勢對日軍不利,下令處決佛羅倫斯,以免他將日軍防禦工事的情報洩漏給即將登陸的美軍。佛羅倫斯遭槍決後,遺體被行刑的日軍就地掩埋。
日本宣布投降後,納見敏郎為掩蓋此事,命令參謀長一瀬壽大佐偽造文書,謊稱佛羅倫斯在7月11日搭乘運輸機前往臺灣途中,因飛機失事墜毀身亡,並稱機上九人的遺骨一併被送往臺灣安置。為了讓謊言合理化,納見敏郎命令下屬挖出佛羅倫斯的遺體,火化後裝箱送往臺灣。戰爭結束後,佛羅倫斯的骨灰就以空難死者的身分,交還來臺的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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