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戰役英雄 熊震球 先生,保衛臺灣紀念章 中華民國國防部製頒,熊鼎先生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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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戰役英雄 熊震球 先生,保衛臺灣紀念章 中華民國國防部製頒,熊鼎先生捐贈《Black Water Museum Collections | 黑水博物館館藏》

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是中華民國國防部為紀念民國38年(1949年)以後,參與歷次臺澎金馬保衛戰、犧牲奉獻的參戰人員所製頒的紀念性章章。
設立緣起
民國104年(2015年)頒發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時,有受獎老兵當面向時任總統馬英九建議。總統馬英九在2015年12月25日與時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高華柱、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討論後,公開說明由中華民國國防部研議製發「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頒發給曾經參與保衛臺灣作戰的官兵。
國防部經研議後,決定製頒此紀念章,並於民國105年(2016年)1月27日由時任總統馬英九公開頒贈。
頒給對象
依據國防部「中華民國保衛臺灣紀念章頒給作業規定」,頒給對象如下:
(一) 民國38年後參加歷次保衛台灣作戰陣亡、負傷、被俘不屈歸來及參戰有功官兵或其遺族。
(二) 美軍協防台灣期間參與作戰陣亡、負傷及有功人員或其遺族。
(三) 其他參與作戰之金馬自衛隊或民人陣亡、負傷及有功人員或其遺族。
紀念章設計
紀念章為「襟授」式,緞帶為紅白藍三色,中置金色國花梅花。
章體之外觀設計,以浮雕搭配金銅色金屬製作。圖樣左上置放飄揚國旗圖案,陸海空三軍將士側面形象,呈現堅定防禦意志,並以城牆圖騰來表示保衛臺灣的意涵,下方海浪表達軍民在波濤洶湧中同舟一命的精神。
附件與法律地位
隨發文件: 獲頒者除紀念章外,另附有「紀念章證明書」乙幀,以及「向保衛臺灣的忠勇將士致敬」文一份。
法律地位: 此章章屬紀念性質,並非《勳章條例》或《獎章條例》所規範的勳、獎章。因此,不得比照勳、獎章據以核發退除給與或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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