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卡爾・蔡司( Carl Zeiss)25公分級單目重合潛望式光學測距儀(附皮製攜行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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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man Carl Zeiss Jena 25 cm-Class Periscopic Monocular Coincidence Optical Rangefinder with Leather Carrying Case
德國 卡爾・蔡司( Carl Zeiss)25公分級單目重合潛望式光學測距儀(附皮製攜行盒)《Black Water Museum Collections | 黑水博物館館藏》

1. 基本資料
文物名稱:德國 卡爾・蔡司( Carl Zeiss)25公分級單目重合潛望式光學測距儀(附皮製攜行盒)
英文名稱:German Carl Zeiss Jena 25 cm-Class Periscopic Monocular Coincidence Optical Rangefinder with Leather Carrying Case
製造年份:約20世紀上半葉(確切年份未詳)
製造單位:卡爾・蔡司耶拿(Carl Zeiss Jena)
生產國家:德國
館藏單位:黑水博物館(Black Water Museum)
2. 藏品說明
本件為卡爾・蔡司耶拿製造的25公分級潛望式單目重合測距儀,機體施以橄欖綠色塗裝,並附依照儀器外形製作的皮製攜行盒及布製肩背帶。
本件的正常使用姿態為直立狀態。儀器由上方方形物鏡室、中央固定光路管、下方主機殼、單一觀測目鏡、測距調整旋鈕及獨立表尺讀值孔構成。機體各部之間均為固定連接;專用攜行盒亦依照完整直立機體的外形製作。
上方方形鏡室正面的圓形光學組為單一外露物鏡窗口,內部包含兩條測距光路。兩條光路以固定垂直基線觀察同一目標,形成具有細微視差的兩幅影像,再經中央光路管與內部稜鏡系統導向下方的共同目鏡。其原理與照相機使用的光學重合測距系統相近,但本件具有較長的固定光學基線,可用於測量較遠目標。
下方斜置的黑色筒狀組件為觀測目鏡,目鏡鏡身清楚標有「CARL ZEISS JENA」鏡片形商標,確認本件出自卡爾・蔡司耶拿。
操作時,使用者由下方單一目鏡觀察目標,旋轉主機殼上方的滾花測距旋鈕,改變其中一路光束的偏轉角度,使原本分離的兩幅目標影像逐漸接近。當目標輪廓完全重合後,再由主機殼側面的獨立光學讀值孔讀取測量結果。距離數值並不直接顯示於觀測目鏡內。
館藏品的讀值表尺分列距離刻度與視差角刻度。距離列可見「800、900、1000、1100」等數字,單位為公尺;視差角列可見「60、55、50、48」等數字,單位為角秒。
兩列刻度共用同一讀取基準,但左右相鄰的印刷數字並不是逐項水平配對。依照各刻線的實際相對位置判讀:
800公尺約對應64至65角秒。
900公尺約對應57角秒。
1000公尺約對應51至52角秒。
1100公尺約對應47角秒。
上述對應關係符合約25公分固定基線測距儀的視差關係。
3. 技術規格
器材類型:單目重合潛望式光學測距儀
機體構型:固定式潛望光路結構
測距基線:約25公分級固定垂直基線
測距方式:單目重合式光學測距
物鏡配置:上方單一外露物鏡窗口,內部包含兩條測距光路
觀測方式:下方單一目鏡觀測
測距原理:利用固定垂直基線形成兩幅具有視差的目標影像,調整其中一路光束,直至兩幅影像完全重合
測距調整:主機殼上滾花旋鈕
讀值方式:完成影像重合後,由獨立光學讀值孔讀取表尺
刻度配置:距離刻度及視差角刻度
可見距離刻度:800、900、1000及1100公尺
可見視差角刻度:48、50、55及60角秒
刻度對應方式:兩列刻度共用讀取基準,不以左右相鄰數字直接配對
距離刻度形式:非等距排列,遠距端刻度逐漸壓縮
主要材質:金屬機殼、光學玻璃、皮革及織帶
表面處理:橄欖綠色塗裝
附屬配件:外形配合式皮製攜行盒、布製肩背帶
電力需求:光學結構無需電源
4. 發展歷史
單目重合測距原理
重合式測距儀利用固定長度的光學基線及目標視差測定距離。兩條光路由不同位置觀察同一目標,因此會在共同目鏡內形成位置略有差異的兩幅影像。使用者透過微動測量機構改變其中一路光束的角度,直至兩幅影像完全重合;測量機構此時所在的位置,即可換算為目標距離。
在固定基線條件下,目標距離越遠,兩條光路之間形成的視差角便越小。因此,距離刻度並不是等距排列,而會隨距離增加逐漸壓縮;視差角刻度則以角秒表示測量機構所形成的角度。
本件採用固定垂直基線,兩條測距光路集中於上方物鏡組內,再導向下方共同目鏡。此種構型可在不使用橫向長管機身的情況下建立約25公分級光學基線,形成外形緊湊、可單人攜行操作的測距系統。
卡爾・蔡司重合測距技術
卡爾・蔡司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持續發展軍用與民用光學測距器材。光緒31年(1905)公布的德國專利DE175900C,已記載供單一觀測者使用的重合測距系統,利用兩條光路、共同目鏡及微動測量裝置調整影像位置,並由獨立表尺讀取距離。
該專利亦說明測距基線可依器材需求採水平或垂直配置,顯示蔡司在20世紀初已研究不同機體形式的單目重合測距系統。其專利圖主要用於說明光學及機械原理,外形並不等同於館藏品,因此不能直接作為本件的型號圖。
民國13年(1924)公布的DE398659C,則涉及基線設於儀器內部之單目測距儀的校正裝置,顯示蔡司在1920年代仍持續改良重合測距儀的光路檢查與校正技術。現階段尚無證據證明館藏品完全採用該專利的校正結構,但其技術內容可反映蔡司同類器材的發展方向。
距離與視差角表尺
館藏品表尺同時標示距離與視差角,讓使用者可由同一測量位置讀取兩種相互對應的數值。
距離列以公尺表示,刻度隨距離增加逐漸壓縮;視差角列則以角秒表示。兩列刻度並非將印刷在相近高度的數字直接配成一組,而是必須依讀取基準線與細分刻線的位置判讀。
館藏表尺可見的800、900、1000及1100公尺刻線,分別約落在65、57、52及47角秒的位置,符合約25公分固定基線的視差關係。
此種表尺設計使儀器既可直接顯示目標距離,也可保留測量機構對應的角度讀值,便於器材檢查、光學校正或其他需要視差角資料的測量作業。
製造年代判斷
館藏品目鏡鏡身印有「CARL ZEISS JENA」鏡片形商標。該商標自20世紀初起長期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耶拿蔡司企業亦曾延續使用,因此不能僅憑此標誌將本件限定為德意志帝國、威瑪共和國、納粹德國或戰後東德時期製造。
館藏品亦未見可供確認年代的型號銘牌、製造序號或年份標記。其橄欖綠色塗裝、金屬機體、皮製異形攜行盒及光學結構,可將其大致置於20世紀上半葉的蔡司精密測距器材發展脈絡中,但確切製造年份仍須由原廠型錄、生產清冊或正式技令確認。
5. 製造商沿革
卡爾・蔡司(Carl Zeiss)於道光26年(1846)在德國耶拿創設精密機械與光學儀器工場,早期主要製造顯微鏡及科學儀器。
其後,在恩斯特・阿貝(Ernst Abbe)的光學計算理論,以及奧托・肖特(Otto Schott)研製的新式光學玻璃支援下,蔡司逐步建立從光學設計、玻璃材料到精密機械製造的完整技術體系,並成為德國最重要的光學儀器製造商之一。
自19世紀末起,蔡司開始發展稜鏡雙筒望遠鏡、瞄準鏡、潛望鏡、立體測距儀及重合測距儀。第一次世界大戰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軍用觀測與測距器材成為蔡司的重要產品。
光緒30年(1904),蔡司向德意志帝國專利局申請鏡片形商標;光緒32年(1906)起,該標誌廣泛使用於蔡司產品及印刷品。館藏品目鏡護蓋所見「CARL ZEISS JENA」即屬此一商標體系。
民國34年(1945)德國戰敗後,耶拿工廠先由美軍占領,部分科學家與技術人員被轉移至西部占領區,其後耶拿劃入蘇聯占領區。民國37年(1948),耶拿企業國有化為人民企業卡爾・蔡司耶拿(VEB Carl Zeiss Jena);西部則逐步建立奧伯科亨蔡司體系,形成東、西兩套蔡司企業。
6. 藏品價值
第一,本件保存25公分級單目重合潛望式光學測距儀的特殊構型。與常見的橫置長管式雙物鏡測距儀相比,其光學與機械組件沿垂直方向配置,並以固定機體維持約25公分級基線,不具摺疊或伸縮結構。
第二,本件完整保存上方雙光路物鏡組、中央固定光路管、下方共同目鏡、測距旋鈕及獨立讀值孔,可直接呈現重合測距儀「觀察影像、調整重合、另窗讀距」的操作程序。
第三,館藏品表尺同時保留距離刻度與視差角刻度。其800至1100公尺距離刻線與約65至47角秒的對應關係,符合約25公分固定基線的視差原理,是確認本件器材結構及規格的重要實物證據。
第四,本件仍保存「CARL ZEISS JENA」原廠商標、橄欖綠色塗裝及依照完整機體外形製作的皮製攜行盒。儀器與專用攜行裝具共同保存,有助於研究精密光學器材的保護、運輸及野外操作方式。
第五,現有公開資料尚未確認本件正式型號。其確切製造年份、完整測距範圍、倍率、原始用途及配發單位,仍須由蔡司原廠型錄、生產清冊、專利附圖及相關技令進一步查證,因此具有持續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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