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2年(1943)德國國防軍33型(FF33)野戰電話機用Element d(T30)空氣活化鋅空氣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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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ment d (T30) Air-Activated Zinc-Air Cell for the German Wehrmacht Feldfernsprecher 33 (FF33), Inspected 15 May 1943
民國32年(1943)德國國防軍33型(FF33)野戰電話機用Element d(T30)空氣活化鋅空氣電池《Black Water Museum Collections | 黑水博物館館藏》

1. 基本資料
文物名稱:民國32年(1943)德國國防軍33型(FF33)野戰電話機用Element d(T30)空氣活化鋅空氣電池
英文名稱:Element d (T30) Air-Activated Zinc-Air Cell for the German Wehrmacht Feldfernsprecher 33 (FF33), Inspected 15 May 1943
製造年份:民國32年(1943);檢驗日期為民國32年(1943)5月15日,標示最遲於民國33年(1944)5月啟用
製造單位:德國碳刷暨電池元件製造廠卡爾邦股份公司(Deutsche Kohlenbürsten- und Elementefabrik CARBONE A.G.)
生產國家:法國
館藏單位:黑水博物館(Black Water Museum)
2. 藏品說明
本件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國防軍33型野戰電話機(Feldfernsprecher 33,簡稱FF33)使用的Element d(T30)空氣活化鋅空氣電池。其方柱形外觀、尺寸與端子配置均配合FF33內部電池槽設計,實物可直接裝入館藏FF33野戰電話機,作為送話器電路的本地電源。
電池本體呈狹長方柱形,四面黏貼米黃色德文紙質標籤,頂部與底部以深色封蓋包覆。頂部設有中央螺紋端子、滾花旋鈕、通氣管口及一條包覆絕緣套管的導出引線。
正面上方印有德意志國鷹徽,其下標示:
Baumuster
ELL
nach DIN VDE 1210
VDE 0807 X 39
Behörden-Ausführung
und -Eigentum
中文:
標準型式:ELL
依DIN VDE 1210及VDE 0807 X 39規範
官署規格及官署所有
電池底部印有「BEHÖRDEN EIGENTUM」,意為「官署所有」,與正面紙標籤的所有權標示相互對應。
「ELL」為依當時DIN與VDE規範使用的電池型式碼:第一個「E」表示單一電池元件(Element),中間的「L」表示尺寸級別,最後一個「L」表示空氣氧氣電池(Luftsauerstoffelement)。同型Element d(T30)以DIN與VDE規格統一外形、電氣性能及標示方式,使不同生產單位製造的電池均能裝入相同通信設備。
另一面印有:
Element d (T30)
Behandlungsvorschrift
即「Element d(T30)操作規定」。其下依序列出運送、儲存及啟用方式:
Versand und Lagerung
運送與儲存
一、運送及儲存前,應確認裸露導線已由絕緣套管包覆,以防止短路。
二、僅可存放於陰涼、乾燥的室內,並須保持電池直立。
Inbetriebsetzung
啟用
三、不得向電池內加水。
四、電池本身已有電壓,應注意短路,並取下導出引線的絕緣套管。
五、打斷頂部的壓製材料小管,開啟空氣通道。
這些操作文字完整呈現Element d(T30)的啟用方式:電池在運送與儲存期間封閉通氣口,投入使用前打開空氣通道,使外界氧氣進入正極材料,電池即可開始供電。
操作標籤下方印有:
Ingebrauchnahme spätestens im: 5.44
中文:
最遲於民國33年(1944)5月投入使用
製造商標籤則印有:
Deutsche
Kohlenbürsten- und Elementefabrik
CARBONE A.G.
Frankfurt (Main)-Bonames
In Frankreich hergestellt
中文:
德國碳刷暨電池元件製造廠
卡爾邦股份公司
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博納梅斯
於法國製造
標籤下方「Geprüft am」檢驗欄可辨識「15.5.43」,即民國32年(1943)5月15日。「Hergestellt Woche/Jahr」(製造週/年)及「Abgenommen Woche/Jahr」(驗收週/年)欄位未填;另設有日期、靜止電壓與工作電壓紀錄欄。
本件的標籤版式、端子結構、通氣裝置、官署所有權鑄印及日期配置,均與公開收藏的同型戰時Element d(T30)原件一致,可確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原裝電池。
館藏品仍保存中央螺紋端子、導出引線、絕緣套管、通氣管、上下封蓋及四面原始紙質標籤。紙標籤可見自然磨耗、污漬、折痕及局部缺損,但國鷹徽、產品型式、操作說明、檢驗日期、最遲啟用期限、製造商與法國製造標示均清楚可辨。
3. 技術規格
產品名稱:Element d(T30)
標準型式:ELL
產品種類:空氣活化一次電池
電化學系統:鋅空氣電池(Zinc-air cell;德文稱Luftsauerstoff-Trockenelement)
工作電壓:約1.4伏特,屬1.5伏特級電話用電池
容量:30安培小時(30Ah)
外形:狹長方柱形
同型標準尺寸:約55×55×120毫米
接線端子:頂部中央螺紋端子與側面導出引線
啟用方式:取下導線絕緣套管,打開頂部空氣通道
適用設備:德國國防軍33型(FF33)野戰電話機及相應本地電池式電話設備
技術規範:DIN VDE 1210、VDE 0807 X 39
所有權標示:Behörden-Ausführung und -Eigentum/Behörden Eigentum
檢驗日期:民國32年(1943)5月15日
最遲啟用期限:民國33年(1944)5月
Element d(T30)的額定電壓約1.4伏特,標準外形約為55×55×120毫米,用於德國國防軍FF33野戰電話機。名稱中的「T」代表Trocken,即乾式電池元件;「30」表示30安培小時容量。
Element d(T30)以鋅電極作為負極,正極側的活性碳材料吸收由通氣口進入的空氣氧氣。使用前打開通氣管,使氧氣進入電池內部,即可為電話機送話器電路提供工作電源。
4. 發展歷史
德國軍用野戰電話早期使用需要加水啟用的填充式電池,後稱Element c(F30)。其中「F」代表Füllelement,即填充式電池;使用前須加入水分,使內部電解質開始作用。
其後出現的Element d(T30)改採空氣活化結構,投入使用前只須開啟通氣管,不必加水。這項改變簡化了電池在前線的啟用程序,並使電池在封閉通氣口的狀態下運送與儲存。Element d(T30)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野戰電話廣泛使用的標準電源。
33型野戰電話機於1930年代初期定型,採酚醛樹脂外殼與可抽出的內部機架,機體設有獨立電池槽,可裝入一顆1.5伏特級的野戰電話電池。其構造簡化、堅固,適合大量生產,成為德國國防軍有線通信系統的主要野戰電話機。
FF33採本地電池式(Ortsbatteriebetrieb,OB)工作方式。Element d(T30)為電話機的送話器電路供電;使用者按下話筒上的送話按鍵後,電池接入送話電路,使聲音轉換為可沿野戰電話線傳送的電信號。
呼叫對方所需的鈴流則由FF33內部的手搖磁石式發電機產生,不由Element d(T30)供應。電話機因此能在沒有外部電力系統的環境中建立點對點通話,亦可接入人工電話交換機,組成較大規模的有線通信網。
本件於民國32年(1943)5月15日完成檢驗,標示最遲於民國33年(1944)5月投入使用,反映德國戰時通信電池從檢查、庫存管理到前線配發所採用的期限制度。
5. 製造商沿革
本件標示的供應單位為德國碳刷暨電池元件製造廠卡爾邦股份公司(Deutsche Kohlenbürsten- und Elementefabrik CARBONE A.G.),所在地為德國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市博納梅斯(Bonames,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卡爾邦公司的企業淵源來自法國勒卡爾邦公司(Le Carbone)。勒卡爾邦於光緒18年(1892)在法國巴黎成立,主要製造電動機使用的碳刷;光緒23年(1897),公司在德國設立第一家海外子公司。民國26年(1937),勒卡爾邦與洛林電氣碳材公司(Compagnie Lorraine de Charbons pour l’Électricité)合併,成立卡爾邦洛林集團(Groupe Carbone Lorraine)。
德國子公司以「Deutsche Kohlenbürsten- und Elementefabrik CARBONE A.G.」名義經營,產品包括碳刷、電氣碳製品及空氣氧氣電池元件。
本件標籤同時記載法蘭克福-博納梅斯公司名稱與「In Frankreich hergestellt」(於法國製造),顯示此批Element d(T30)由德國卡爾邦股份公司體系供應,實際生產地則為法國。
民國99年(2010),卡爾邦洛林集團正式更名為梅森集團(Mersen),延續電氣碳材、高性能材料及電力管理相關事業。
6. 藏品價值
本件為德國國防軍FF33野戰電話機內部的原裝戰時電池,完整保存電話機實際使用的本地電源配置。相較於電話機本體,電池屬定期更換的消耗品,戰後留存數量較少。
本件仍保存原始中央端子、導出引線、絕緣套管、通氣結構、官署所有權壓印與完整德文操作說明,可具體呈現Element d(T30)從運送、儲存、啟用到裝入FF33野戰電話機的使用程序。
民國32年(1943)5月15日的檢驗戳記與民國33年(1944)5月的最遲啟用期限,保存了本件檢查、庫存及預定投入使用的時間資訊。兩項日期相隔約一年,與同型電池必須在限定期限內啟用的管理方式相符。
標籤上的「Baumuster ELL」「DIN VDE 1210」「VDE 0807 X 39」與「Behörden-Ausführung und -Eigentum」,呈現德國戰時工業以標準化規格統一電池外形、性能與標示的方式;「In Frankreich hergestellt」則記錄了這顆德國國防軍通信電池實際在法國生產的跨國製造背景。
本件與黑水博物館館藏FF33野戰電話機相互配合,完整重建電話機內部的原始電源配置,是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國防軍有線通信、鋅空氣電池技術、工業標準化及戰時生產體系的重要文物。









